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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背景
根据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区域教育现状及需求,系统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借助专业技术工具,进一步提高教育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1.科学专业原则
基于国际先进的第五代教育评价理论,高度匹配国家教育改革的方向、理念与模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AI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基于“测量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评价系统+报告生成系统+解读系统+应用系统”于一体的专业服务技术系统。使教育过程中的常规测试得到的反馈信息,从单一变得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2.轻负高效原则
独创性地将测评环节中的“教育测量”、“数据处理”、“教育评价”进行功能性分离,分别形成高度技术化、标准化,从而使整个评价工作可规模化、高效实施:极大降低教管教研人员、教师队伍对评价技术的掌握和运用门槛,易于操作,实用性强;资源通用;过程高效:高度满足实际应用场景的“短、频、快”需求;结果可靠。
3.灵活生长原则
评价体系的结果可以面向家庭、全日制学校和教育厅局。面向家庭教育,既服务于学生成长也服务于教师家长成长,面向全日制学校,既服务于教学教研,也服务于教育管理决策。面向教育厅局,通过数据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灵活应用于满足决策需求的各专项评估监测应用场景,自带生长性和扩展性。
4.安全可靠原则
确保用户数据的权属和安全性,数据的采集、存放、使用均应采用数据备份、数据加密、数据脱敏和细粒度访问控制等措施,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能力。通过深化数据安全技术及系统实现数据层和应用层的解耦,避免原始数据直接被推出使用。及时维护数据库,确保稳定流畅运行。
总体目标
系统构建学生评价体系,建设学生数字成长档案,健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以过程促结果的过程性评价,强化以历时分析呈现发展变化的增值评价,充分体现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的价值导向;系统构建教师评价体系,建设教师发展数字档案,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科学、全面、客观地通过师德师风、职业态度、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终身学习、成果荣誉等维度的评价,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通过学生-教师-学校的嵌套数据及关联分析,完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及绩效考核等专项评估监测;建立学业负担监测长效机制,落实教育部“双减”要求;综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立足教育生态的持续改善,进一步优化管理决策,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改进管理、教研、教学,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系统构建学生评价体系。
根据党和国家对教育评价的相关要求,以学生的全面、个性、健康发展为核心要义,通过建设学生数字成长档案,健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多元多维的现代评价,强化以过程促结果的过程性评价,强化以历时分析呈现发展变化的增值评价,充分体现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的价值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数字档案袋,建立并完善面向学生基于学生品德发展,学生学业发展,学生身心发展,学生审美素养,学生劳动与社会实践等维度下综合素质评价服务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和实施方案。
提供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维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内容说明以及:
1)品德发展评估品德发展评估具体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2)学业发展评估应根据二级指标提供可反馈性指标体系构成、数据表达与指标解读;
3)身心发展评估应根据二级指标提供可反馈性指标体系构成、数据表达与指标解读;
4)审美素养评估应根据二级指标提供可反馈性指标体系构成、数据表达与指标解读;
5)劳动与社会实践应根据二级指标提供可反馈性指标体系构成、数据表达与指标解读。
2.学生学业质量评价
提供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和教育部2013年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要求的学业质量评价报告,除报告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表现外,报告应能够提供并呈现受测者各类学业发展关键性指标,并提供基于标准参照、常模参照、内部参照的数据呈现。
3.建立学生学业负担水平评价,建立面向学生学业负担水平的评价服务指标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和实施方案。
(二)系统构建教师评价体系
系统构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数字档案袋。提供包括师德师风、职业态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身心健康、终身学习、成果荣誉等指标体系内容说明,指标数值呈现构成以及:
1.师风师德评估具体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2.职业态度评估具体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3.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学业质量评价数据为基础,通过任教学生群体共性特征进行反馈,应包括具体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4.身心健康评估应包括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5.终身学习评估应包括指标构成、数据表达与具体指标解读;
6.成果荣誉应提供每项目记录信息;建立并完善面向教师基于师德师风、职业态度、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终身学习、成果荣誉等维度下专业发展评价服务指标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和实施方案;
(三)系统构建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构建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并完善面向学校基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学校管理以及教师专业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的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服务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和实施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关键指标体系要求,需提供关于学校在办学方向,课程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过程性记录和分析数据;在教师专业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的群体特征表现:
1.学校学生群体共性特征反馈的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数据,如学生学业质量群体共性特征指标数据;学生学业负担水平群体特征指标数据等;
2.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共性特征反馈的各类指标数据,如同学科同年级全体教师教学特征指标数据等。
(四)系统构建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构建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并完善面向区域基于价值导向,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服务体系,以及评价工具和实施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关键指标体系要求,需提供关于区(县)域内义务教育价值导向、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过程性记录和分析数据;在区(县)域内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的群体特征表现:
1.区(县)域学生群体共性特征反馈的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数据:如提供学生学业质量群体共性特征指标数据;学生学业负担水平群体特征指标数据等;
2.区(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性特征反馈的各类指标数据,如同学科同年级全体教师教学特征指标数据等。
以上为相互嵌套逻辑,实现在教育业务运行逻辑上的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局端、校端、教师端、家长端的分层(PC及移动端)应用。
(五)建立以达标+成长性评估为目标的增值评价体系
为解决单一“达标”评估导致的“应试倾向”,以及在不同地区、不同生源、不同基础背景下的仅有“达标”评估的局限性,以及传统增分模型带来的“天花板与地板效应”,通过建立多变量增值性评价体系提供学生、教师、学校成长性评估,为准确了解学生学习的实际成效,刻画学生所获得的成长,分析影响学生成长的深层因素,以及清晰了解教师、学校、对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提升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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